二、本學報以刊載有關行政、公共政策、公共事務管理、政治之研究論文為原則。研究論文需有原創性,或引發特定研究議題、概念探討之論述,且具備完整學術格式。
三、論文格式
- 來稿封面頁請包括論文名稱、作者姓名、服務機構(以上中英文各一)、地址、聯絡電話、傳真及電子郵件。
- 來稿須附中英文摘要,以250-500字為原則。
- 為求體例一致,論文全文請遵照本學報「論文撰寫格式」撰寫,凡未遵照者,編輯委員會有權不予刊登。為了確保匿名審查作業,正文中請勿出現足以辨識作者身份之資訊。
- 來稿如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投稿,應註明撰寫比例及貢獻;碩博士論文之改寫,撰稿人如為二人或二人以上之合撰者,需敘明撰寫比例及重要內容。
- 來稿除特約者外,中文稿件每篇以2萬字為原則,英文稿件每篇以9千字為原則。來稿請用電腦打字,請以WORD格式處理(請匿名處理)。
- 所有來稿均需通過匿名審查,符合審查通過者,仍須經本學報編輯委員會確認文章修改程度是否符合要求後,始得刊登;審查結果將適時通知作者。
- 審查處理原則如下:
初審原則:
(一) 審查通過:二人同意發表;一人同意發表,一人修正後發表;二人修正後發表。
(二) 送第三人審查:一人同意發表,一人不同意發表;一人不同意發表,一人修正後發表。
(三) 拒絕:二人不同意發表。
(四) 寄回修改:二人修正後再審;一人不同意發表,一人修正後再審。作者修正後,送回原審查人複審。
初審的審查結果若為「寄回修改」則為複審。
複審原則如下:
(一) 審查通過:二人同意發表。一人修正後發表(初審)、一人同意發表。
(二) 拒絕:二人不同意發表。
(三) 送第三人審查:一人同意發表,一人不同意發表。一人同意發表,一人修正後再審,複審仍不同意發表;一人修正後發表,一人修正後再審,複審仍不同意發表。
「第三人審查」原則如右: 審查意見為「同意發表」、「不同意發表」及「修正後再審」。若為「修正後再審」,該篇文章寄回修改後,再送回原審查人複審,並依其「同意發表」或「不同意發表」意見為之。
3. 編輯委員會委員得就文章內容、格式及評審意見決定是否刊登、退稿或另請其他評審審查。
五、版權事宜- 撰稿人對刊出之論文保有著作權,但須同意授權本刊得再授權國家圖書館或其他資料庫業者,進行重製、透過網路提供服務、授權用戶下載、列印、瀏覽等行為。並得為符合各資料庫之需求,酌作格式之修改。有償授權之收入,撰稿人並同意歸本刊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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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依照國際學術慣例,曾在國內外學術會議上宣讀的論文,視為未曾發表,歡迎修改後投至本學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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