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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規劃

◎ 修課畢業學分至少30學分(學位論文6學分另計)

◎ 一、二年級學生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門科目,至多以四門科目為上限(課程不包含撰寫論文)。


科目名稱

學分

備註

公共行政研究

3

必修

公共政策研究

3

必修

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論

3

必修

質化研究方法

3

方法類必修(二科選一科)

量化研究方法

3

方法類必修(二科選一科)





 

附件檔案

114 學年度碩專班專業科目規劃表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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