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擬徵聘名額:博士生擔任進修學士班兼任講師1名。
資格條件:
一、國立臺北大學博士生,須修畢該系博士班所規定必修課以及應修學分。
二、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。
三、一學年以開一門課為原則, 授課時數每學期以每週 4 小時為上限 。 授課地點為台北校區,夜間或週六授課。
四、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,必要時得延聘,惟以三年為限。由學校發給聘函,不請領教師證書。
應具專長:
質化研究方法(以結合公部門場域個案為講授內容優先考量)
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
四、「質化研究方法」授課大綱(課程綱要表.odt)
五、履歷自傳(含相片/格式不拘)
六、通過博士學位候選人資格考核證明正本
七、碩、博士歷年成績單正本(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請由駐外單位驗證之)。
八、代表作及相關學術著作乙式2份。
九、在學證明正本。
十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十一、相關經歷證件影本(國外學歷歷年成績單請由駐外單位驗證之)。
備註:
1.上述一至十項資料不齊者,恕無法受理(請依序檢附,除第八項外無須裝訂)。
2.一至四項請下載檔案填寫。
3.一至七項請另外MAIL寄送檔案(WORD或PDF)chyong@gm.ntpu.edu.tw。
4.有意申請者,請於115年5月22日前(以郵戳為憑)檢附有關資料文件掛號郵寄至「237303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,國立臺北大學人事室收」【請註明應徵系所、應徵類別及應徵者姓名】。
5. 應聘資料不另退還。
聯絡人:李助教chyong@gm.ntpu.edu.tw