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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規劃

◎ 修課畢業學分至少32學分(學位論文4學分另計)。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以八學分為上限,如需修習十學分者,以二個學期為限

◎ 一、二年級學生每學期至少應修習一門科目


科目名稱

學分

備註

公共行政研究

2

必修

公共政策研究

2

必修

社會科學研究方法論

2

必修

行政法專題

2

九科選四科必修

公共管理專題

2

九科選四科必修

組織理論與行為專題

2

九科選四科必修

行政倫理專題

2

九科選四科必修

公共預算理論

2

九科選四科必修

質化研究方法

2

九科選四科必修

政策問題分析

2

九科選四科必修

情緒管理與領導專題

2

九科選四科必修

量化研究方法

2

九科選四科必修





 

附件檔案

113學年度碩士在職專班課程規劃表.pdf

版權所有 © 2021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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