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熱門符號 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「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辦法」配合辦理事項

日期符號 2021-08-30

一、有關本校「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辦法」已於108.11.13第46次校務會議決議通過及109.01.07經教育部備查通過(臺教高(二)字第1080190083號函)。

二、109學年度起本系將依校訂辦法配合辦理,有關第三條所指「所屬院或系指定之英語授課專業(EMI)課程至少2門(4學分以上)」項目者,111學年度本系可認列之英語授課專業(EMI)課程如下表(依照教師實際開課為準),112學年度倘有異動將另行公告。

  • 行政專業英文、全學年/4學分、黃朝盟教授
  • 歐洲統合導論、1學期/2學分、羅至美教授(109學年度起在學學士班學生曾修習過者可列計
  • 歐洲經濟與貨幣整合、1學期/3學分、羅至美教授(109學年度起在學學士班學生曾修習過者可列計)
  • 全球化與公共行政、1學期/2學分、陳思先老師
  • 國際政治、1學期/2學分、羅至美老師

三、109學年度起在學學士班學生擬申請外語能力指標檢核者,請務必詳閱本校辦法,並請填妥本系【外語能力指標檢核】認定申請表,檢附相關證明文件(英外語檢定成績單正本/校內成績單)依序至相關單位審核標準。


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 啟

2022.8.6

行政系-外語能力指標檢核公告(含申請表)1110806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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