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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114-1 赴外交換 甄選須知

2025-03-23

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114-1 赴外交換 甄選須知

一、交換學校: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

二、交換期間:114學年度第1學期

三、交換名額:各學制加總至多2名

四、申請對象:

1. 本系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二年級(含)以上學生。

2. 本系碩士、碩士在職專班限二、三年級學生申請﹔本系博士班限二、三、四年級學生申請。

3. 僑生、陸生、外籍生、休學生不適用本交換計畫。

五、申請資格:前一學年(兩學期)在校成績總平均80分(含)以上。

六、申請方式:

1. 申請人請至表單登記基本資料[點選連結]

2. 第一階段申請文件(4/9之前繳交)

(1) 南京大學交換生申請表(必須貼照片)

(2) 個人履歷(格式不拘)

(3) 臺灣通行證掃描件(若申請時未持有,可在第二階段補交)

(4) 中文歷年成績單

(5) 教師推薦信一份(格式不拘,須推薦人親筆簽名)

(6) 交換學習計畫(1000字以內)

(7) 健康聲明書

(8) 家長同意書(博士班及碩專班具全職工作者不須檢附)

上述文件以釘書機或長尾夾裝訂,紙本資料不齊全,視同未繳交。另須將文件(1)~(6)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案,連同(7)以及(8)文件寄給林助教,請寄至chiaju@gm.ntpu.edu.tw


3. 第二階段申請文件

通過本系推薦的學生,請於5/16之前將以下文件寄至chiaju@gm.ntpu.edu.tw 林助教收,不需合併檔案。

  • 醫療/意外保險證明一份
  • 體檢表(依照南京大學簡章規定)
  • 電子照片一張(照片格式須為JPG,大小為50kb-500kb之間,簡體字命名為:姓名+學校)


七、申請期限:

114年4月9日下午17時前繳交紙本文件至(台北、三峽)系辦公室,由各學制助教代收。電子檔最遲於4月9日24時前寄出。

八、費用:須於本校註冊並繳交學費,其他费用自理。

九、審查方式:以書面審查為主,必要時得安排面試。計分方式:個人履歷30%、中文歷年成績單30%、交換學習計畫40%。若審查結果總分數未達75分者,不予薦派提名。

十、申請結果通知:114年4月14日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申請人。

1.通過此次甄試同學僅代表獲得本系推薦資格,並不代表已獲得該校錄取。預計4月15日提供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審查,通過對方審查的學生,須依該校規定繳交申請及相關文件,待通過最終審核才能正式獲得該校交換生錄取資格。

2. 受推薦資格僅適用於本次甄選,如因故無法如期前往交換學校,須向助教申請撤銷,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。

十一、交換生義務:

1. 除依照[國立臺北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辦法]規定辦理外,並至少於交換學校選修1門與本系相關課程。交換學校有更嚴格規定時,從其規定。

2. 獲對方錄取後,須告知助教預定出國及返國日期,抵達交換校後須回報當地聯絡地址、電話及生活概況,以建立緊急聯絡網。

3. 結束交換抵臺後一個月內,須繳交1500字心得報告及5張生活照。

4. 交換生務必參加本校國際處舉辦之行前說明會。


備註:

  • 有關學生出國選修之學業及學籍事項,依照本校相關辦法及規定辦理。
  • 系辦保有異動權,如有最新訊息,請以網站公告為準。


114-1赴外交換 甄選須知.pdf

附件_健康聲明書.pdf

附件_家長(監護人)同意書.pdf

南京大學交換簡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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