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 功能,可能會造成部分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,建議開啟瀏覽器 JavaScript 狀態
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本系113-2 赴外交換 甄選須知

2024-09-20

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113-2 赴外交換 甄選須知

一、交換學校: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

二、交換期間:113學年度第2學期

三、交換名額:各學制加總至多2名

四、申請對象:

1. 本系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二年級(含)以上學生。

2. 本系碩士、碩士在職專班限二、三年級學生申請﹔本系博士班限二、三、四年級學生申請。

3. 僑生、陸生、外籍生、休學生不適用本交換計畫。

五、申請資格:前一學年(兩學期)在校成績總平均80分(含)以上。

六、申請方式:

1. 申請人請至表單登記基本資料[點選連結]

2. 檢附個人簡歷(含照片)、讀書計畫(含申請動機)、中文歷年成績單、其他有利申請文件(例如:推薦信、語文檢定、參賽獲獎證明...等)、健康聲明書。

3. 受推薦資格者須繳交家長同意書。

注意:

  • 個人簡歷與讀書計畫無特定格式,請採A4直式橫寫繕打列印。
  • 其他有利申請文件限提供大學(含)以上之文件;推薦信非必備,若要檢附可依系辦格式提供。
  • 博士班及碩專班具全職工作者不須檢附家長同意書。

4.上述文件以釘書機或長尾夾裝訂,紙本資料不齊全,視同未繳交。另須將文件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案寄給林助教,請寄至chiaju@gm.ntpu.edu.tw

七、申請期限:

113年9月20日至10月2日下午17時前繳交紙本文件至(台北、三峽)系辦公室由各學制助教代收。電子檔最遲於10月2日24時前寄出。

八、費用:須於本校註冊並繳交學費,其他费用自理。

九、審查方式:以書面審查為主,必要時得安排面試。

計分方式:個人簡歷20%、讀書計畫35%、中文歷年成績單30%、其他有利申請文件15%。

*若審查結果總分數未達75分者,不予薦派提名。

十、申請結果通知:113年10月4日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申請人。

1.通過此次甄試同學僅代表獲得本系推薦資格,並不代表已獲得該校錄取。預計10月7日提供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審查,通過對方複審的學生,須依該校規定繳交申請及相關文件,待通過最終審核才能正式獲得該校交換生錄取資格。

2.受推薦資格僅適用於本次甄選,如因故無法如期前往交換學校,須向助教申請撤銷,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。

十一、交換生義務:

1. 除依照[國立臺北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辦法]規定辦理外,並至少於交換學校選修1門與本系相關課程。交換學校有更嚴格規定時,從其規定。

2. 獲對方錄取後,須告知助教預定出國及返國日期,抵達交換校後須回報當地聯絡地址、電話及生活概況,以建立緊急聯絡網。

3. 結束交換抵臺後一個月內,須繳交1500字心得報告及5張生活照。

4. 交換生務必參加本校國際處舉辦之行前說明會。


備註:

  • 有關學生出國選修之學業及學籍事項,依照本校相關辦法及規定辦理。
  • 系辦保有異動權,如有最新訊息,請以網站公告為準。

113-2 赴外交換 甄選須知.pdf

附件_健康聲明書.pdf

附件_推薦函(非必備).pdf

附件_家長(監護人)同意書.pdf

版權所有 © 2021 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
| 本網頁設計支援Edge、Firefox及Chrome,最佳瀏覽解析度為1200x768以上
側邊選單收納開關 將此頁分享到Facebook 將此頁分享到Line 將此頁分享到Twitter 將此頁分享到Email 將此頁列印' 將此頁加到書籤 回到最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