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115-1 赴外交換 甄選須知
一、交換學校: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
二、交換期間:115學年度第1學期
三、交換名額:各學制加總至多2名
四、申請對象:
1.本系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二年級(含)以上學生。
2.本系碩士、碩士在職專班限一、二年級學生申請﹔本系博士班限一、二、三年級學生申請。
**僑生、陸生、外籍生、休學生不適用本交換計畫
五、申請資格:前兩學期在校成績總平均80分(含)以上。
六、申請方式:
1.申請人請至表單登記基本資料https://forms.gle/SVJDbbDJgdPkTtCL8
2.第一階段申請文件(4/14之前繳交)
(1) 南京大學交換生申請表(必須貼照片)
(2) 個人履歷(格式不拘)
(3) 臺灣通行證掃描件(若申請時未持有,可在第二階段補交)
(4) 中文歷年成績單
(5) 教師推薦信一份(格式不拘,須推薦人親筆簽名)
(6) 交換學習計畫(1000字以內)
(7) 健康聲明書
(8) 家長同意書(博士班及碩專班具全職工作者不須檢附)
上述文件以釘書機或長尾夾裝訂,紙本資料不齊全,視同未繳交。另須將文件(1)~(6)依序合併為一個PDF檔案,連同(7)以及(8)文件寄給林助教,請寄至chiaju@gm.ntpu.edu.tw
3.第二階段申請文件
通過本系推薦的學生,請於5/15之前將以下文件寄至chiaju@gm.ntpu.edu.tw 林助教收,不需合併檔案。
(1) 醫療/意外保險證明一份
(2) 體檢表(依照南京大學簡章第10頁規定)
(3) 電子照片一張(照片格式須為JPG,大小為50kb-500kb之間,簡體字命名為:姓名+學校)
七、申請期限:
115年4月14日下午17時前繳交紙本文件至(台北、三峽)系辦公室,由各學制助教代收。電子檔最遲於4月14日24時前寄出。
八、費用:須於本校註冊並繳交學費,其他费用自理。
九、審查方式:以書面審查為主,必要時得安排面試。計分方式:個人履歷30%、中文歷年成績單30%、交換學習計畫40%。*若審查結果總分數未達75分者,不予薦派提名。
十、申請結果通知:115年4月17日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申請人。
1.通過此次甄試同學僅代表獲得本系推薦資格,並不代表已獲得該校錄取。預計4月17日提供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審查,通過對方審查的學生,須依該校規定繳交申請及相關文件,待通過最終審核才能正式獲得該校交換生錄取資格。
2.受推薦資格僅適用於本次甄選,如因故無法如期前往交換學校,須向助教申請撤銷,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。
十一、交換生義務:
1.除依照[國立臺北大學學生出國選修課程實施辦法]規定辦理外,並至少於交換學校選修1門與本系相關課程。交換學校有更嚴格規定時,從其規定。
2.獲對方錄取後,須告知助教預定出國及返國日期,抵達交換校後須回報當地聯絡地址、電話及生活概況,以建立緊急聯絡網。
3.結束交換抵臺後一個月內,須繳交1000字心得報告及5張生活照。
4.交換生務必參加本校國際處舉辦之行前說明會。
備註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