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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博士班學生修業規則1101027

2021-11-01

110年10月27日修訂博士班學生修業規則,111學年度入學博士生適用;

有關英文檢定之修訂,適用所有再學之博士生;

110學年度在學之博士生如擬採用新修訂通過第十一條之規定,請填寫聲明書,經導師及系主任簽章,送系辦公室備查


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博士班學生修業規則1101027.pdf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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