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10月27日修訂博士班學生修業規則,111學年度入學博士生適用;
有關英文檢定之修訂,適用所有再學之博士生;
110學年度在學之博士生如擬採用新修訂通過第十一條之規定,請填寫聲明書,經導師及系主任簽章,送系辦公室備查。
國立臺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博士班學生修業規則1101027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