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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龍卓越論文暨優秀清寒獎學金開放申請公告-10/12截止

日期符號 2022-08-25

適用對象、名額:
碩博士生 、 學士班、進修學士班(詳細名額請參考家龍卓越論文暨優秀清寒獎學金設置辦法.pdf

適用條件:

★「家龍卓越論文獎學金」係為鼓勵本校博碩士班研究生從事客家議題研究,特設此獎學金,資助研究生。相關獎助規範如下:
一、 獎助人數及金額:每學年兩名,每名新臺幣五萬元整。
二、 申請資格:以本校博碩士生學位論文從事客家議題研究者為限,且申請時已於前一學年內通過論文研究計畫審查。
三、 符合資格之申請人數超過每學年人數限制時,以客家人為優先考量,學業成績次之。
四、 本獎學金分兩階段發放。通過審查時頒發三萬元,俟受獎人完成論文考試後,繳交博(碩)士論文二本,並檢附論文考試成績通知書,申領剩餘二萬元獎學金。未於修業年限內完成學位論文考試者,不得請領第二階段獎學金。
五、 獲獎學生應於學位論文致謝辭中對於獲得本獎學金之資助表明謝意。


「家龍優秀清寒獎學金」係獎助本系在學之品學兼優清寒學生(不包括碩士在職專班),相關獎助規範如下:
一、 獎助人數及金額:每學年三名,每名新臺幣一萬五千元整。(因清寒獎學金即將用罄,111學年度獎助人數為1名。)
二、 申請資格與條件:
(一)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平均、操行成績平均需達八十分(含)以上。
(二) 家境清寒。「清寒」之考量範圍包括經濟狀況及特殊狀況
(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並須檢附證明):
1.各直轄市、縣市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。
2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。
3.家庭於二年內遭遇重大變故,致經濟困難者。
4.本人為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者。
5.父母為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者。
三、 本獎學金以家境清寒為優先考量,學業成績次之,各資格條件評分方式依附表所定辦理;申請人所具資格條件均相近時,以客家人為優先考量。
四、 本獎學金得連續獲獎,但以二次為限。獲獎學生需撰寫800字致謝感言。

金額(每名):15,000~50,000元

申請期限:
每學年度第一學期開學2週內提出申請,111年10月12日截止收件。
資料填妥後,文件繳交方式如下:
學士班:交至三峽系辦公室(公共事務學院三樓)林麗樺助教處彙整
碩博士班:交至三峽系辦公室(公共事務學院三樓)林家如助教處彙整

進修學士班:交至臺北系辦公室(教學大樓九樓)蘇俞如助教處彙整

業務聯絡人:蘇俞如助教
聯絡方式:電話: 02-2502-4654分機 18342(上班時間,週一~五,下午2:00-晚上9:00)
e-mail: suyuju@mail.ntpu.edu.tw


附件檔案

家龍卓越論文暨優秀清寒獎學金設置辦法(107.3.7更新).pdf
家龍清寒獎學金申請書(107.3.7更新).pdf
家龍卓越論文申請書(107.3.7更新)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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